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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理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大理市乃云南省辖下之地级市,其在刑事立案方面所遵循的准则乃是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刑法法规。其中,侵占罪,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所规定者,系指将受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且经催告仍拒绝返还的违法犯罪行为。至于立案标准,往往与涉案财物价值息息相关,具体数额则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如《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然而,鉴于此类司法解释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有所变动,故需查阅最新的相关文件以确保获取到最为精确的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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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9:4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