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买被拐儿童的怎样才能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收买被拐卖儿童的法律案件中,达到何种程度方可予以立案受理呢?根据现行相关法规,如果行为主体通过非法手段侵犯受拐卖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或者对他们进行伤害、羞辱等行为,即可构成本罪——即“收买被拐卖儿童罪”。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属于典型的行为犯罪类型,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实际采取了相应行为,不论其具体恶行程度如何,都将自动触发定罪条件,成立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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