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虐待罪既遂后的量刑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那些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群体、患有疾病者以及残疾人士等具有监护职责和看护义务的人来说,如果他们存在着虐待被监护及被看护对象的恶劣行为,那么这些责任人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制裁,包括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实行拘留管制。
另外,若以上行为是由企业组织所犯下的罪行,那么企业将会受到罚金的惩罚,并且对于该企业中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按照上述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存在着虐待行为,并且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的话,那么就需要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罪名和刑罚。 最后,我们要明确的是,所谓“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时间遭受虐待,从而逐渐导致身体出现严重损伤甚至死亡; 或者因为被害人无法承受长期的虐待,最终选择自杀以求解脱,从而导致死亡或重伤。 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必须是故意实施虐待行为,但却过失地引发了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 因此,行为人的虐待行为与重伤、死亡后果之间必须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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