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不起诉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不起诉标准,其一般涵盖以下几方面重点考虑因素:首先,涉案金额微小且对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者;其次,犯罪嫌疑人为主动退回资金,确保未给他人或组织带来实际经济损失的;再者,倘若行为人有自首和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表现;最后,若该案件仅发生于单位内部而尚未向司法机关进行举报、报案的情况。凡能满足以上条件之一,检察机关便有理由认为此种情况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