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盗窃罪额度的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直辖市之一——天津市,对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相应司法解释中的盗窃罪,其犯罪金额的认定标准是与全国整体范围内保持相对统一的。一般来说,当某个自然人实施盗窃行为导致所窃取的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价值超过人民币3000元到10000元之间时,便符合了“情节较轻”的定义;而当其窃取的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时,则被视为“情节严重”;若其窃取的财物价值高达人民币300000元以上,那么就可以被归类为“情节特别严重”。当然,具体的犯罪金额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适当调整,但以上所述的内容可作为一般的指导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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