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文中,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具有特别的地位,是根据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而设立的。在此条款中,如果有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仍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且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定为此罪名成立。
然而,关于流水金额这一关键要素,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达到何种具体数额才能被视为“情节严重”。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八万元的流水已经足以构成情节严重,但具体情况仍需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细节来判断,如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所获得的利益、以及由此导致的实际损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