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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故意摔门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故意摔门行为往往不能单方面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涉及的是在公共场所无缘无故地挑起争端、煽动闹事,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的严重混乱的行为。倘若摔门行为并未引发公共秩序的混乱或者公众的恐慌情绪,同时也没有导致财产上的损失或者对他人身体产生实质性的伤害,那么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它并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然而,如果这种行为表现出持续性、恶意性,并且对他人的日常生活或者工作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干扰,那么就有可能触犯到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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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6: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