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定帮信罪能开出无犯罪证明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款的明确规定,如遭判定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名成立,则该行为人必将留有犯罪记录。因此,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当一个公民遭受定罪裁决之后,将无法获得所谓的“无犯罪证明”。所谓无犯罪证明,便是用以证实某个个体在特定时间段内未曾触犯任何刑事法规的证明文件。既然已被判定有罪,那么此人便不再满足申请无犯罪证明所需具备的资格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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