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赌资是不是必须去审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开设赌场罪名的案子中,并不意味着必须进行赌资方面的审计工作,然而这项工作的结论却能够作为有力的法律证据来使用。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三百零三条),对于开设赌场罪行的判定确实与其赌资额度存在紧密关联性,然而该法条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对赌资进行严格的审计程序。在实践过程中,司法机构有权根据具体案例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实施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能够准确反映出赌资的规模,进而对犯罪嫌疑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尽管审计并非强制性的,但是其结论仍然可以被视为案件处理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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