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立案标准在哪里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案件的立案标准普遍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应司法解释规限与制约。依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侵占罪的完整构成因素包括了非法占有他人物品、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拒绝归还或者交出物品等核心要素。在具体案件中,立案标准可能涵盖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非法占有的财物价值需达到特定的数额标准(例如“数额较大”); 其次,行为人必须存在拒绝归还或者交出的行为表现; 最后,被害人必须提出正式的控告。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立案标准及数额标准可能因司法实践和各地实际情况而异,因此需要查阅最新的司法解释以及地方性的相关法规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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