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被公安立案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侵占罪已由公安部门予以立案,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实则是一种“告诉的才处理”的罪名。换句话说,除非被侵权人选择通过诉讼途径寻求公正解决,否则公安部门极少主动就此类案件展开侦办工作。
然而,若是被害方提出相应告知,公安部门定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据调查所得的事实证据来判断是否应当对涉案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若经查证确属构成侵占罪,犯罪嫌疑人将有可能面临刑事追责,其中涉及到的法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拘留、逮捕以及向法院提起公诉等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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