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典当行是不是参与洗钱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虽然个人涉足(或开设)典当行本身并非自动等同于涉嫌洗钱罪,但是若典当行被非法利用,以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与真正价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典当行很有可能会沦为洗钱犯罪活动的有效工具。因此,对于典当行是否真正触犯洗钱罪的问题,需要对其行为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洗钱罪的所有构成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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