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自诉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之自诉状,其结构可涵盖如下各个方面:
首先是自诉人之基础信息; 其次是被告人之尽可能详尽的基本状况; 再者则是案件的大致背景以及侵占罪行的简要阐述;之后是关于侵占行为详情的细致描绘;接下来是证据目录及其证明用途的精确罗列; 最后是诉讼请求与法律依据两部分。在这份自诉状中,我们应明确指控被告方实施了对我方财产的非法占有行为,同时仍需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这一重大事实。自诉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这一法律条款,依法向被告提出归还被占物品的请求,并有权索求因被告的不当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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