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险驾驶犯罪所涵盖的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类:
第一,在公路或城市街道等各类道路上实施疯狂竞逐的行为,情节严重无法忽视的情况下予以定罪; 其次,当事人因饮用过量酒精后,仍然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 再者,负责运营校车服务业务或提供旅客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他们的营运行为严重超出了额定乘客承载量,或者在行驶过程中严重超过了规定的最高速度限制,也将被视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最后,如果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活动,并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同样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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