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客体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洗钱罪的主要客体要素为国家的货币金融管理体系以及司法机构的正常运作环境。而所谓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及来源”行为,亦被称之为洗钱活动,这是指那些犯罪分子为了掩盖他们自身的不道德行为,通过金融手段将非法获得的资金转化成合法财产,进而实现这些资产能够公开流通使用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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