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端骂人算寻衅滋事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具有挑衅意味且性质恶劣的事件,即行为者因追求刺激、发泄情绪或表现出强烈的欺凌和霸道等不当行为而引发无端是非,对他人进行追赶、拦截、侮辱性言论以及威胁恐吓等不良举动,应当被定性为"寻衅滋事"错误行为。此类行为尤其当情节恶劣,已严重影响到社会秩序之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以寻衅滋事罪论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若行为者在受到有关部门的批评制止或处理处罚之后,仍持续实施上述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进一步破坏,则应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同时处以罚金的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然而,对于那些由于婚姻恋爱、家庭矛盾、邻里关系、债务纠纷等原因,实施了殴打、辱骂、恐吓他人等行为的行为者,通常情况下不应被判定为"寻衅滋事",除非经过有关部门的批评制止或处理处罚后,其仍然坚持实施上述行为,并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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