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有参赌人数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案金额方面,若有犯罪者组织三名及以上人员进行赌博活动,且其从中抽取的渔利总金额累积超过五千元;或者是组织了三人以上参与赌博,赌资总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又或者是组织了三人以上参与赌博,参与者总数量达到了二十人次之多等等情况,便会被权威机构认定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而如果犯罪者在组织赌博过程中,所抽取的渔利总金额累积超过了三万元人民币;或者是赌资总额累积超过了三十万元人民币等等情况,那么将会被视为开设赌场罪的情节较为严重。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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