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说用我银行卡收款几千块金额不大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各大银行的相关政策,所有类型的信用卡及借记卡仅限于账户持有人本人使用。
如若将个人卡片出借予他人,由此引发的任何风险与不良后果皆需由该银行卡的实际持有者全权担负责任。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您亦可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其协助追回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然而,请注意,银行方面的损失仍需由您本人承担。 然而,若您将卡片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从事非法或犯罪行为,那么作为出借方,您将被视为共犯,即成为此案件中的帮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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