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索取赌债成立非法拘禁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索要赌债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答案是肯定的。
非法拘禁罪的主要犯罪意图在于限制或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尽管其动机可能因人而异,例如为了报复、获取口供等,甚至有些动机是出于善意,比如将犯罪嫌疑人暂时拘留,然而这些动机并不能改变非法拘禁罪的本质。 那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条件到底都包括什么呢? 首先,从客体要件来看,非法拘禁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具体表现为人身的活动和行动不受非法干涉的人格尊严; 其次,在客观方面,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不仅包括所有的普通人,而且还包括曾经犯过罪的人; 再次,从主体要件来看,该罪的实施者既包括普通民众,也包括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最后,从主观要件来看,必须是故意为之,并且其行为的目的就是为了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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