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高利贷属于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放高利贷行为的罪行范围较为广泛,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高利转贷罪、集资诈骗罪以及非法经营罪等。 在此,我们将对这些罪名进行简要的说明和解释: 首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一罪名在高利贷活动中,若高利借贷后再次高利转贷,并且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便可构成此罪; 其次是高利转贷罪,其指的是以转贷为目的,从金融机构套取信贷资金并以高利率转贷给他人,如果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则可以被认定为此罪; 再来是集资诈骗罪,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当数额较大时即可构成此罪; 最后是非法经营罪,该罪名要求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频繁地向社会上的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从而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若情节严重,便可构成此罪。 除此之外,高利贷行为还有可能引发其他形式的刑事犯罪,例如非法拘禁、绑架、伤害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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