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罪认罚和投案自首可以叠加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的,这完全可行。
倘若一名被告人触犯了盗窃之罪,并且具有自首行为,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考虑其自首情节从而定罪并作出相应的量刑裁决。 此外,若此名被告人同时还主动认罪和接受处罚,那么他将有机会在原有的减刑基础之上再获得酌情减刑的优待。 换句话说,自愿认罪认罚与自首行为是可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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