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参赌人员最新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行为人在网络环境中参与赌博活动,且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便可以判定其犯有赌博罪行:
首先,行为人出于谋取利益的动机,伙同三名或以上人员进行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的抽头盈利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元以上;其次,此类行为人用于投注的资金总额累积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再次,参与赌博活动的人数累计高达到二十人次以上;最后,行为人组织大量的我国公民赴境外进行赌博活动,并从赌场获得回扣和介绍费用等各项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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