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赔偿不起要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无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赔偿难以实施,大致可分为两类状况:
第一种,被告人确系因为家庭经济困境所致,无力偿付;此时,并不构成犯罪行为,此属民事诉讼法中不具备法定执行力的情况,从而不属刑事范畴,据以判定受刑罚惩治。 第二种,若被告人本应具有支付赔偿之能对应其本有的经济实力,然而在民事原告于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程序之后,依旧漠视法律生效判定的赔偿义务,甚至采取转移资产、规避债务等行为,则如今随着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强,此举极有可能构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罪名。 此时,原告亦有权向法院自行声请被告方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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