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没有获利不知情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行为者对于他人借助信息网络进行犯罪之举实属毫不知情,并且在此过程中亦未获取任何利益,则此种行为便无法满足帮信罪所设定的主观构罪要件。
原因在于帮信罪所要求的是行为者明明知晓他人正计划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并有意为其提供援助与协助。 若行为者并未持有良知,又或是未存有刻意的援助意图,那么其行为实际上并不符合帮信罪的规定。 然而,在刑法学领域里,所谓的“明确了解”并非仅仅局限于实际看见或听见,它同样包含理应知晓的情境与事实。 换句话说,倘若行为者在通常情况下本应清楚地认识到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但却故意选择忽略或纵容此类情形,此时也有可能被视作已达到“明确了解”这一阶段。 因此,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法庭将依据行为者的具体各方面状况——包括其行为方式、相关知识储备、所处的环境以及其他重要影响因素等——以全面衡量其是否真的已达到了“明确了解”的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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