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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司法实践中处理犯罪事件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其核心含义是,除非法律中的载明条款特别指明某一罪行的法律适用于特定日期之前实施的犯罪活动,否则,针对此类犯罪行为,刑法应当保持其追溯以往的效力。
这一原则亦被称为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之一。
换言之,当犯罪行为发生于新修订或新制定的刑法颁布生效之前,首先需要考虑的是按照行为当时所适用的旧法进行判罚,即遵循“从旧”的原则;倘若新的刑法对被告人更为有利,例如,新刑法并不认定其为犯罪,或者新刑罚比旧刑罚更为轻微,那么,针对此类情况,就应当运用新刑法作为依据;然而,若适用旧法能够更好地保护被告人的利益,那么反而应当适用旧法。
最后,依据每起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形和特殊性,综合权衡利弊后,决定到底是适用旧法还是新法,这便是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显然,这一原则奉行的是“利于被告方”的人性化准则。
在当前我国司法实践过程中,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优先采纳了“从旧兼从轻”原则,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旧法已有明确规定且被告人同样能得到公正的裁决等情况下,也可能采用追溯以往的原则。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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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8: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