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作案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那些积极策划并引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我们应根据他们主导的所有犯罪行为来进行惩处。
对于这些首要分子之外的其他主要罪犯,应该依据他们直接参与或引导的所有犯罪活动进行审酌和量罚。 2、对于罪过较小的从犯者,应考虑减轻、缓刑乃至免去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以示公正。 3、若某人是由于受到威胁恐吓而被动加入犯罪行动的,本着公平原则,我们应该适当减少刑责或减免其刑罚。 4、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怂恿和指引的煽动者,应该因其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和作用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对于诱导未成年人犯罪的教唆者,我们必须施行更加严格的惩戒措施。 假如被教唆的人并未实施所教唆的罪行,那么针对教唆犯的刑罚可能会适度减轻或宣告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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