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起诉没证据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债务偿还问题的诉讼案件中,如若债权人无法提供诸如借款凭证、转账记录等直接证据,亦可寻求借助其它途径来证实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
首先,债权人可提交债务人承认债务内容的口头声明或书面陈述以证明事实的存在; 其次,若是以现金交易的形式产生的债务,债权人则可提供能够证明自身具备偿付能力的相关证据,例如银行账户流水账目、工资收入证明等; 再者,债权人亦可提供证人证言,用以佐证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 倘若债权债务关系是在公共场所形成的,那么当时在场的人员便有可能成为证人。 若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债权人无法自行搜集证据,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全面且客观地审查核实所有证据材料。 总而言之,即便缺乏直接证据,债权人仍然有可能通过上述方法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并请求法院进行相关证据的调查与收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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