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被告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法主张罪责自负的原则,不可实行连坐,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被告人的个人财产为限,由被告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若被告人确实无力赔偿,且也无财产可供强制执行的,将终止执行,但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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