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金股权是否可以用于质押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基金公司的股权,可以进行质押操作。
当涉及到用基金股份和股权作为质物时,质权自在办理相关出质登记手续时起即已建立。 需要指出的是,在质押期间,基金份额以及股权禁止买卖转让,但若出质人和质权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则可对这一限制予以豁免。 出质人倘若通过出售基金份额或股权赚取了收益,便应优先向质权人偿还债务款项或是将资金存储于对方指定之账户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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