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威胁恐吓罪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上,恐吓威胁罪不能算是一个罪名,虽然刑法修正案(八)在寻衅滋事里面增加了恐吓的内容,刑法中却没有对威胁恐吓进行一个罪名的表述和对相关量刑的说明,但实际上已经有了刑事处罚威胁恐吓的条款,规定在寻衅滋事罪中,相关的立案标准也可参照寻衅滋事罪的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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