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形下被取保候审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具体法律条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特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将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待遇:
1.如果案件的情节和性质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处罚的,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2.对于那些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罚指控的人,只要他们能够为社会带来积极有益的价值,并不存在被释放后可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风险,那么也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3.对于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只要她们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同样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4.当案件的审理期限已经到期,但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时,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相关人员也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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