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预备是否开始实施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是。
律师解析:
犯罪预备不是开始实施犯罪。
1、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2、开始实施犯罪是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阶段。 3、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潜在危害的,如不加以制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导致犯罪的实施,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害。所以,我国刑法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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