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交通工具罪法条竞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破坏交通工具罪可以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产生法条竞合。如果因为行为人的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不同的法律,这就是法条竞合,需要人民法院根据适用原则来选择性适用,对行为人定罪量刑。
破坏交通工具罪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由于犯罪对象特殊形成的法条竞合,主要因为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的对象是特殊财物,即交通工具,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一般财物,后者可以包容前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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