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自诉与刑事公诉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案件来源不同。
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 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 (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 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 (三)审查程序不同。 (四)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 (五)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 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居原告地位,被害人则处于证人地位。 (六)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 (七)举证责任不同。 (八)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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