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刑事拘留是定罪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遭受刑事拘留并不能直接等同于被法院判定有罪。
在刑事案件的调查阶段,刑事拘留作为公安部门采纳的一项暂时性的约束手段,主要用于对正在进行违法活动或构成本案重大嫌疑人的行为加以控制。 设立刑事拘留制度的初衷在于防范潜在犯罪者在调查与审理期间逃脱追捕、审判,或者进一步对社会产生威胁。 然而,此举仅是整个刑事诉讼流程中的某个环节,不能直接表明犯罪嫌疑人已经正式判处有罪。 在此后的司法程序中,需要依次经过检察官的合法审查以及法官的公正审判等诸多严谨的法定步骤,同时结合各项证据与法律条文的全面考量,方能最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做出准确评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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