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失物与遗忘物处理方法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管是拾得遗失物还是遗忘物都应当返还失主,找不到失主的应当交给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应当查找遗失物丢失人,请其认领。 或者存放遗失物品招领处,待人认领。 自公安机关收到遗失物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 公安机关可以拍卖、变卖遗失物,所得价金缴国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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