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要求哪些赔偿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为:
1、人身损害赔偿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被抚养人生活费; (7)丧葬费; 2、财产损害赔偿包括: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3、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民事诉讼,受害人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即使要求,法院也不会判决支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5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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