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多久不再追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规定,各种类型的司法纠纷在诉讼时效方面各有差异。
概括而言,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低于或等于五年的有期徒刑案件,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经过五年,即视为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不再进行追诉; 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介于五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案件,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经过十年,即视为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不再进行追诉; 对于法定最高刑期高于十年且低于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的有期徒刑案件,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经过十五年,即视为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不再进行追诉; 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案件,则需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经过二十年,方能视为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不再进行追诉。 然而,如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必须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核准。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若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被告方逃避侦查或者审判,那么诉讼时效将无法得到限制。 此外,如果被害方能够在追诉期限之内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法决定立案,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最后需要提醒您的是,上述论述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追诉时效取决于事实真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您对此加以全面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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