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20年后还能追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法定最高刑期未达到或低于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经过五年后将不再进行追究;
而若法定最高刑期介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则需累计达十年才停止对其追诉; 倘若法定最高刑期长达十年及以上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最低需要累积到十五年才可终止; 此外,当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时,最长的追诉时效需高达二十年才能依法结束。 然而,倘若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采取立案调查或者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犯罪者仍选择逃避调查或者审判工作,这种情况不受上述追诉时效规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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