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间犯罪构成累犯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缓刑执行期间再次从事违法犯罪行为者,不能认定为是累犯。
其原因在于,缓刑期满后原先被判处的刑罚将不予执行,这与累犯制度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这一必备条件不符。 面对如此情形,应当依法撤销原先的缓刑判决,针对新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并根据刑法相关条款规定,综合考虑此前所犯罪行以及最新犯罪行为,来确定最终应落实执行的刑事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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