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和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刑制度,即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经司法机关依法确认已然构成刑事犯罪并且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人,先行宣告其罪行成立,但是暂时不对其所判惩罚金进行实际执行。
倘若在缓刑的考察期内规定得以严格遵守,原先所判决的刑罚将不再予以执行。 然而,监外执行则是针对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定的特殊情况,使得他们无法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中执行刑罚,因此依法对刑罚执行场所和方式作出短暂性的调整。 无论是缓刑期满还是监外执行结束,原判决所判定的刑罚均不再执行; 尽管监外执行仅涉及到刑罚的执行场所及方式的变更,但仍然会被计入刑期之内。 值得注意的是,缓刑并不需要在任何特定的监管设施内进行实施; 而监外执行通常需承受社区矫正等各种形式的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