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基层法院可以决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基层法院通常拥有决定监外执行的权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获得监外执行的资格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 例如,如果患有严重病症,如各种恶性肿瘤、慢性消耗性疾病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或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都可能被允许申请监外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基层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最终做出是否批准监外执行的决定。 然而,在整个决策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及相关规定,确保司法公正与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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