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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留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拘留,是指短期内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剥夺的一种惩处或强制措施;
刑罚中的监外执行,则是由于罪犯自身具有特殊原因,无法在诸如监狱等特定的刑事监管场所中执行其应受之刑罚。
相对于监禁来说,拘留的时限较为短暂,往往不超出法定的37日上限。
而对于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需为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同时还包括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人群,以及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群体。
拘留作为一种针对违法或涉嫌犯罪行为的临时性处置手段,与监外执行这种在已经判决有罪的前提下,因特殊情况而变更执行场所的制度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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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6: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