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恐吓威胁殴打是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恐吓方式对他人进行威胁,极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而对他人实施暴力,导致受害者背部受伤及以上情况,亦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的条款。 倘若恐吓与威胁的目的是向对方索取财物,那么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中的敲诈勒索罪行。 以上行为无异于对他人人身权利以及社会公共秩序的直接侵害。 在法律评价上,我们必须全方位地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意图、采取的手段、产生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通常而言,仅仅是恐吓威胁的行为,若情节轻微,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然而,当其后果严重性达到一定程度,对他人的生活、工作乃至精神状态都产生了显著影响,则便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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