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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监外执行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针对被宣判为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者,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可暂时性地在监狱外部接受监管执行:
1.被诊断患有严重疾病,并急需进行保外就医治疗;
2.怀有身孕或是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犯罪者;
3.因自身残疾使得日常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者,所适用的监外执行方式能够使其免受对社会的潜在威胁。
然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者而言,如若存在孕期妇女或是正处于哺乳期的女子,可以同样适用上述第二条规定的暂缓监外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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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22: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