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癌症监外执行多久收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癌症患者实施监外执行措施的收监日期,会遵循其病情发展状况进行决定。
若患者病情在期间出现好转,不再满足监外执行所要求的条件,那么便有可能面临收监的境地。 通常情况下,这一过程会经过严格的法律规定评估程序来加以确认。 然而,关于具体的收监时间并无固定的标准可循,需要结合多种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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