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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外执行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监外执行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与需求方能予以批准。
例如,罪犯患有严重疾患,需进行保外就医治疗;
处于孕期或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也符合此条件;
在生活上无法自理,且若实行暂缓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威胁的状况下,亦可考虑采用该方式。
然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群体,倘若其身处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小孩,便可以暂时获得监外执行的许可。
此外,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存在潜在社会风险的罪犯,或者存在自伤自残行为的罪犯,是不得允许保外就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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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