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监外执行还会收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由法院判定得到监外执行的犯人,在某种特殊状况下仍有可能面临重新押回监狱服刑的风险。
例如,犯罪者在享受监外执行期限的过程中出现不再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抑或在这期间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若罪犯的身体健康状况在保外就医期间得到显著改善,以致不再符合相关的保外就医申请要求; 或者其在监外执行期间出现违反规范的行为,诸如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等等,均有可能彻底改变其原本的监外执行状态,进而被强制押回监狱继续服完余下的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监外执行的终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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