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时效的适用情形包括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追诉时效制度具体适用于如下几种情况:即当犯罪行为经过了固定期限后,检察机关将不再启动追诉程序。
一般而言,法律规定以下四种情况为“追诉时效”的适用范围: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为经过五年; 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为经过十年; 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为经过十五年; 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行为,其追诉时效为经过二十年。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此外,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均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同样地,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未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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