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在哪儿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缓刑与监外执行之间存在着至关重要的差异:
首先,缓刑是指对于已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特定的时间内,有条件地暂不对其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执行的制度。 若在此期间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原先判决的刑罚便将得到豁免,不再予以执行。 然而,监外执行则是针对那些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定的特殊状况,使得他们无法在监狱或看守所等羁押场所服刑,从而依据法律规定采取的一种暂时性在监外执行刑罚的措施。 在缓刑考验期内,这些罪犯并未处在严格的监禁环境中,而是生活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下,受到一定形式的监督管理。 尽管在监外执行期间,罪犯并不需要待在监狱之中,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享受到了自由,实际上,他们依然身处刑罚执行阶段。 在法律效力方面,当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将不会再予执行; 而当监外执行的特殊情况得以消除,而刑期尚未执行完毕时,罪犯仍然必须返回监狱继续服剩余的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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